离婚协议后期如何补充?


在了解离婚协议后期如何补充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离婚协议是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当需要对离婚协议进行后期补充时,首先要看离婚是否已经完成。如果还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对原离婚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因为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离婚协议并未生效,双方可以随时对其内容进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在这种情况下,补充离婚协议就像重新商量一份新的协议,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拟定一份完整的离婚协议即可。 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已经生效,此时若要补充协议,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这份补充协议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是对原离婚协议的补充和完善。补充协议的内容要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并且,补充协议需要双方签字确认,以表明双方都同意补充的内容。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里的补充协议可以看作是一份新的合同,双方签字后即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此外,如果补充协议涉及到重大事项,比如房产、车辆等财产的变更,建议进行公证。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证明力,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同时,如果双方在补充协议的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对相关事项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