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支持和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要支持和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在我国有诸多方式和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 从制度层面来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从民主选举的角度来看,选举制度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基础。我国实行普遍、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以及差额选举的选举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这样的选举制度,能够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选举中,从而将自己信任的代表选入国家权力机关,代表自己行使权力。 民主决策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环节。政府在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决策时,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例如通过听证会、座谈会、民意调查等形式,让人民群众能够直接参与到决策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使决策能够更好地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在决策层面的体现。 民主监督同样不可或缺。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通过民主监督,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确保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方式,我国支持和保证了人民能够有效地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