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学校租赁合同该如何解除?

我和学校签了租赁合同,现在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没办法继续履行合同了。我不太清楚要怎么合法地解除这个合同,是直接跟学校说就行,还是要走什么特定的流程呢?想了解下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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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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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租赁合同的解除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讲解。首先,我们要明白租赁合同解除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很好理解,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解除租赁合同。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做一件事,后来都觉得不合适了,就商量着不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和学校都愿意解除合同,那么只要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或者有明确的口头约定,合同就可以解除。约定解除则是指在租赁合同中,双方事先约定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的条款。比如合同中约定,如果租赁方连续三个月未支付租金,学校有权解除合同。当这些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如果出现了上述法定情形,你或者学校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在解除学校租赁合同时,还需要注意通知的问题。无论是哪种解除方式,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都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此外,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总之,解除学校租赁合同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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