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历史如何追溯?

我想了解下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展历程。我在金融投资中接触到了这个概念,但对它的起源、发展过程不太清楚。比如它是在什么背景下产生的,经历了哪些重要阶段,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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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单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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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s,简称NCDs)是一种固定面额、固定期限、可以在市场上转让流通的大额存款凭证。下面我们来详细追溯它的历史。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起源于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市场利率波动频繁且不断攀升,而商业银行受到《Q条例》的限制,活期存款不许支付利息,定期存款的利率也受到严格管制。这使得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面临巨大压力,资金大量流向收益更高的金融工具。为了应对这种情况,花旗银行于1961年首次推出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这种存单既满足了企业、机构等投资者短期闲置资金的收益需求,又能让商业银行获得稳定的资金来源。因为它具有可转让性,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存单,而不必像传统定期存款那样提前支取面临利息损失。 从法律依据来看,我国《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对存款业务进行了规范,虽然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与普通储蓄存款有所不同,但本质上仍属于存款业务范畴,也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我国在1986年引入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当时,为了增加金融工具的多样性,活跃金融市场,各银行开始发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然而,由于市场条件不成熟、监管经验不足等原因,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违规经营、转让市场不活跃等。后来,监管部门对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进行了调整和规范。 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重新启动大额存单业务。这一举措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步骤。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在丰富金融产品、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今,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在金融市场中占据着一定的地位,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相对安全、收益稳定且具有一定流动性的投资选择,也为金融机构优化负债结构提供了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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