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叫家属去做担保人是怎么回事?
派出所通知我去做担保人,我不太清楚这意味着什么。我也不知道做担保人要承担哪些责任,会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利影响。我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该不该答应,所以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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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叫家属去做担保人,通常是在涉及到一些法律程序中,比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意思就是在法院判决之前,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暂时不用待在看守所里,但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而家属作为担保人,就是要保证被取保候审的人遵守这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家属去做担保人,一般要符合这些条件才行。 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如果被保证人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当派出所叫家属去做担保人时,家属要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如果被担保人遵守规定,顺利完成相关法律程序,担保人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如果被担保人违反规定,担保人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后果。在决定是否做担保人之前,家属可以仔细考虑自己是否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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