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办理赠与公证后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我最近遇到了房屋赠与的事儿,已经办好了赠与公证,但不太清楚后续的过户手续具体该怎么操作。比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要走哪些流程,会不会涉及到一些费用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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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办理赠与公证后,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有以下步骤: 首先,进行房屋价值评估。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这是为了确定房屋的合理价值,作为后续税费缴纳等的依据。相关法律依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其次,缴纳相关费用。契税一般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每宗80元。具体费用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 然后,准备相关材料。通常需要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赠与公证书、产权界定卡复印件等。 最后,凭完税凭证与赠与公证书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填写后送交办事窗口审核。经工作人员内部作业后,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等,再按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也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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