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证户主已去世,该如何办理过户?

我家房产证上的户主是我父亲,他前段时间去世了。现在我想把房产证过户到我名下,但是不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着手,也担心会遗漏一些重要的手续,所以想了解一下具体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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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房产证户主去世后办理过户,通常有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等几种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办理流程。 首先是继承的概念。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被继承人(去世的房产证户主)的房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户主生前立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其继承遗产的种类、数额等。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法律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还有一种情况是遗赠,即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办理过户的具体流程如下:第一步,要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领取死亡证明。第二步,要确定继承人。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确定继承人;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第三步,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件、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并出具公证书。第四步,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屋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产权过户到继承人名下。 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费用,如公证费、登记费等。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费用可以咨询当地的公证处和不动产登记机构。总之,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手续齐全、合法,以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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