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如何迁移参保地?


医保迁移参保地,也就是医保关系转移,指的是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将原参保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这样做能保障参保人在不同地区也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首先,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其次,迁移参保地的一般流程如下:第一步是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这一步主要是开启转移的程序,让新参保地知道你有转移医保关系的需求。 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会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他们会查看申请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如果符合,就会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如果不符合,会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第三步,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会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这里面包括把你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划转等操作。 第四步,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最后,办理医保迁移参保地通常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常见的有身份证、社保卡等。具体的材料要求,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你可以提前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确保准备齐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