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该怎么过户?


离婚时有房贷的房子过户,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一、过户给原夫妻中的一方** 如果是将离婚双方共有的按揭房产过户至原有夫妻中的任意一方,需要离婚双方的当事人共同提出申请,进行夫妻离婚后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办理,将离婚双方的姓名从房产证上进行变更,仅保留原夫妻中某一方的姓名。并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由被过户方继续承担按揭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过户给原夫妻中的另一方(一方名下房产过户至另一方)** 这种情况必须在完成第一种情况的基础之上预先支付完剩余银行贷款。因为房产存在抵押,在贷款未还清前,银行作为抵押权人,对房产有一定的控制权,为了保障银行的权益以及交易的合法性,需要先结清贷款解除抵押,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三、过户给其他人(非夫妻双方)** 同样需要离婚双方偿还完全部银行贷款,或者在第三方已清晰了解和同意取代他们的贷款义务的前提下,才能依法进行相应的过户手续的办理。因为银行发放贷款是基于对原贷款人的信用评估等因素,若要过户给第三人,需要确保银行的贷款能够得到妥善偿还。 **办理过户的一般流程及材料** - **贷款未到期**: - **材料**:需要依据已经正式生效的《离婚协议》(如需要还须经过公证)或者由法院所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之中关于房屋产权归属的明确规定;提供离婚证书作为证明文件之一;分别出示双方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也就是原按揭贷款相关的所有手续。 - **流程**:首先,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所有权变更手续;接着,再前往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按揭贷款已还清**: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