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有房贷的房子要过户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但是房子还有房贷没还清,现在想把房子过户到其中一方名下,不知道具体该怎么操作。想了解下相关流程以及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还有是否有什么特别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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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有房贷的房子要过户,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及相关步骤: **提前还贷后过户**: 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且有足够的资金,可以选择提前还清银行贷款。这样一来,房屋就不再处于抵押状态,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房产过户流程进行操作。在还清贷款后,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的原件及副本、房产证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等,然后在房产交易中心进行转绘办理,向房管局提交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用,最终领取新房产证。此外,还需缴纳过户手续费,包括契税(按照房产价值的2%计算)、印花税(每份5元)、登记费(每次80元)、交易手续费(按照房产价值的2%收取)以及工本费(每份20元)。 **变更贷款人后过户**: 这种方式需要经过银行的同意。夫妻双方需要与贷款银行进行沟通,说明情况并提出变更贷款人的申请。银行会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审核。如果银行审核通过,同意变更贷款人,那么就可以按照银行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在变更贷款人后再进行房产过户。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在离婚过程中,对于房产等财产的处理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而过户等相关操作也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银行,以确保手续的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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