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过户,首先要明确办理流程。一般来说,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这里的资料准备很关键,比如身份证用于确认身份,购房合同是交易的依据,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 。 之后,房产局会给予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缴纳税金。税金缴纳完毕后完成房产证过户。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细节和要求上稍有差异,但大致流程是这样的。 从法律认定方面来说,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意味着在法律上,房产变更需要经过这些严格的登记程序才具有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房屋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变更要通过合法的登记才会被法律认可。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完成法定的登记过户程序,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并没有真正转移给新的买家。 此外,《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指出,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说明即使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购房合同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依然是有效的,但不能取得房屋的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