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如何进行跨省转移?


社保跨省转移是指参保人员将其在原参保地缴纳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参保地的过程,这样能保证社保权益的连续性。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社保跨省转移的流程、所需材料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具体流程为:第一步,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第三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第四步,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其次是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时,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将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划转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最后,办理社保跨省转移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等。不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异,你可以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总之,社保跨省转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只要按照要求办理,就能顺利完成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