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和注销有哪些区别?
最近在处理公司相关事务,对公司解散和注销这两个概念有点迷糊。不太清楚在实际情况中,到底怎么判断是该解散还是注销,也不了解它们在程序、法律后果等方面有啥不一样。就想弄明白公司解散和注销具体区别都体现在哪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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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和注销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概念不同。公司解散是指公司因本身不能存续的事由发生,而停止积极活动,开始整理财产关系,它意味着公司确定要走向终止,但此时公司主体资格还存在 。比如,一家经营服装生意的公司,股东们决定不再经营了,这就可能触发公司解散程序。而公司注销是指企业法人资格的消灭,注销后公司在实体上就不存在了,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丧失。 其次,原因不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解散原因多样,像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例如当初公司章程规定经营期限为10年,10年到期了就可能面临解散;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比如公司内部股东矛盾大,无法继续经营,股东们开会决定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像公司违规经营被吊销执照;人民法院依照规定予以解散,如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公司注销一般是在完成解散、清算等一系列流程之后的自然结果,通常是因为公司已经完成了清理债权债务等相关程序才进行注销 。 再者,时间和程序不同。公司解散是注销的前置程序。公司解散后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清算小组要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之后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最后,法律效果不同。公司解散时主体资格还在,只是停止经营活动进入清算阶段。而注销后公司就终止了,法人资格消灭,不能再以公司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相关概念: 公司解散:公司因特定事由不再存续,停止积极经营活动,进入财产关系整理阶段。 公司注销:企业法人资格彻底消灭,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丧失。 清算: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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