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怎么把社保转到异地?


跨省将社保转到异地,通常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是法律依据。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而对于医疗保险,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乡各类流动就业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加障碍,要做好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服务。 接下来是办理流程。第一步是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这一步就是要让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知道您要把之前的社保转过来。 第二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也就是说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会审查您的申请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符合就会联系原参保地的社保机构。 第三步,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新参保地的同意接收函后,就会着手把您的社保关系和相关资金等进行转移操作。 第四步,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等新参保地收到转移过来的社保关系和资金后,会完成最后的手续办理,并通知您结果。 对于医疗保险,一般也是先在新就业地参保,然后向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对接办理转移手续,个人账户余额通常会直接转移到新的医保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