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运危险化学品应当怎么做?


载运危险化学品是一项具有较高风险性的工作,在我国,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安全,有一系列严格的法律规定。 首先,从运输工具来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用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应当封口严密,能够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发生渗漏、洒漏;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溢流和泄压装置应当设置准确、起闭灵活。也就是说,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容器等都要符合特定的安全标准,以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其次,关于运输企业和人员资质。该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应当分别依照有关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危险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这意味着运输企业要获得相应许可,相关从业人员也需要经过专业考核并取得资格证书,才能从事载运危险化学品的工作。 再者,在运输过程中,第四十八条规定,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押运人员,并保证所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处于押运人员的监控之下。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因住宿或者发生影响正常运输的情况,需要较长时间停车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限制通行区域由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另外,运输危险化学品还需要遵守一系列的安全操作规程。例如,要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行驶,不得超载、超速等。如果违反这些规定,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等条款,若有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者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等行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载运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这些法律规定,确保运输过程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