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的试用期是多久?
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公司说要先试用一段时间,但没说具体试用多久。我想了解下按照劳动法规定,试用期一般是多久,心里好有个底,免得公司随意定试用期时长,损害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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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就业过程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一个阶段。那么,劳动法对于试用期的时长是如何规定的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试用期的定义。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期的时长也有所不同。 当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比如说,小张与公司签订了为期八个月的劳动合同,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他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如果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超过了一个月,那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若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例如,小李签订了一份两年的劳动合同,其试用期最多只能是两个月。要是公司让小李试用超过两个月,小李就可以依据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像小王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劳动合同,公司给他规定的试用期就不能超过六个月。 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如果你之前在某个公司已经经历过试用期,之后再次回到这个公司工作,公司就不能再设置试用期了。而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总之,劳动者要清楚劳动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当遇到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规定的情况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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