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怎么撤案?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撤案是一个在法律程序中较为严谨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撤案的概念。撤案就是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决定停止对该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已经吹响了开始的哨声,但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裁判决定暂停或终止比赛。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案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没有违法事实。这就好比有人被误当成了小偷抓起来,但实际上他根本没偷东西,这种情况下就应该撤案。二是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就像规定一个错误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处理,如果过了这个时间,就不再进行处罚了。三是其他依法不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比如当事人是因为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才违法,且及时采取了补救措施等。 撤案是有相应程序的。一般来说,案件调查人员在发现存在可以撤案的情形后,要制作撤案报告。这个报告就像是一份说明书,要详细说明撤案的理由和依据。然后,将撤案报告提交给办案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办案部门负责人就像是一个小领导,要看看这个撤案的理由是否合理。如果审核通过,再报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行政机关负责人就是更大的领导了,他有最终的决定权。只有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撤案才能正式生效。 另外,撤案也需要有相关的手续。行政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后,要制作撤案决定书。这个决定书就像是一个官方的通知,明确表示这个案件不再进行处理了。并且,要将撤案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这就好比给当事人发了一张“通行证”,告诉他这个事儿已经了结了。 如果当事人认为符合撤案条件,但行政机关没有撤案,当事人也有相应的救济途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就像是找上级部门评评理,行政诉讼则是到法院去打官司,让法院来判断行政机关的决定是否正确。总之,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的撤案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严格程序的,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当事人,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