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不存在了,公积金账号也不记得,该怎么提取公积金?

我之前工作的公司已经不存在了,现在我想提取公积金,可我又不记得公积金账号,我也不知道该从哪儿查账号,也不清楚这种情况要怎么提取公积金,希望有人能给我些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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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当公司不存在且不记得公积金账号时,提取公积金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查询公积金账号。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可以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按照语音提示提供个人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请求查询公积金账号;还能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手机APP,使用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注册登录后查询账号。 第二步,准备提取所需材料。通常需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此外,因公司不存在,可能还需提供原单位的注销证明(可到工商局查询并打印)等能证明与原单位劳动关系及公积金缴存情况的材料。 第三步,确定提取类型并申请。公积金的提取类型有多种,比如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离职提取等。以常见的离职提取为例,在准备好材料后,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填写提取申请表,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第四步,审核与放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公积金款项发放到你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虽然原公司不存在,但职工仍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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