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最近我打算写一份自书遗嘱,把自己的财产分配一下。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该怎么写才能让这份遗嘱在法律上是有效的。想知道在格式、内容等方面都有哪些要求,希望能得到详细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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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自书遗嘱,需要满足多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立遗嘱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立遗嘱人能够清楚地认知自己的行为和决定,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这是为了保证遗嘱是在立遗嘱人有足够能力和清醒状态下作出的。 其次,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就是说,这份遗嘱是立遗嘱人自己心甘情愿、没有受到任何欺诈、胁迫而写的。如果是被强迫或者被骗着写的遗嘱,那是无效的。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再者,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这是从人道主义出发,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然后,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只能对自己有权处置的财产进行安排,不能把别人的财产写进自己的遗嘱里。 最后,在书写形式上,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明确了这一点。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而且不能用铅笔及其他易于涂改的笔书写。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遗嘱能力: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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