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最近在考虑提前把遗嘱写好,安排一下身后事,但是完全不懂法律这方面。就怕写出来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那不是白忙活一场嘛。想知道到底遗嘱要怎么写,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够在法律上生效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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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多个方面的条件。
首先,立遗嘱人得有立遗嘱的能力,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简单来说,就是精神正常、能清楚明白自己行为后果的人。像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就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其次,遗嘱得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意味着不能是被别人欺骗、胁迫下写的,也不能是伪造、篡改的。如果是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或者伪造、被篡改的遗嘱,都是无效的。
再者,遗嘱不能取消那些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要给这类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另外,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得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只能对自己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如果处置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那这部分处分就是无效的。
最后,遗嘱不能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这是从大的原则方面对遗嘱进行约束。
不同形式的遗嘱,还有各自的特殊要求。比如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总之,只有全面符合这些条件和要求,遗 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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