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书应该怎么写?


行政复议书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行政复议书的写法。 首先,行政复议书需要有明确的标题,一般直接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即可。这能让复议机关一目了然知道这份文书的性质。 接下来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如果是公民,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要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请人要写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全称、地址。这些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否则可能影响复议程序的正常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准确提供双方信息是启动复议程序的基础。 然后是复议请求。这部分要清晰、明确地写出您希望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比如撤销或者变更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等。例如,如果您认为行政机关的罚款决定不合理,您可以请求撤销该罚款决定。 再就是事实和理由部分。详细叙述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经过,包括时间、地点、事件等。同时,说明您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理由,比如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时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等。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您的观点,证据可以是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比如,如果行政机关以您未按规定进行某项登记而对您作出处罚,但实际上您已经提交了登记申请,您可以提供登记申请的相关材料作为证据。这部分是行政复议书的核心内容,它关系到您的复议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最后是结尾部分,要写明致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在撰写行政复议书时,语言要规范、简洁,逻辑要清晰。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问题把握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