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答辩状范文该如何书写?


行政复议答辩状是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针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作出答复和辩解的法律文书。下面为您介绍它的书写方法: 首先是首部: 1. 标题:一般写明“行政复议答辩状”。这能直接表明文书的性质,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用于行政复议答辩的材料。 2. 答辩人信息:要写清楚答辩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等。比如答辩人是某个政府部门,就要准确列出其全称、办公地址以及负责人的相关信息,方便复议机关和申请人能明确对象。 3. 案由:简单说明针对的是哪个申请人、于何时提出的哪一个复议申请进行答辩。 接着是正文部分: 1. 答辩理由:这是关键内容,要紧密围绕申请人提出的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来展开。要结合实际情况,摆出事实依据,说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比如,若申请人认为某行政处罚过重,答辩人就要说明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情况,如违法的具体行为、情节等。 2. 答辩意见:通常要表明依据哪部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说明作出的行政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X条第X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然后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原行政行为。 最后是尾部: 要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例如“此致XX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答辩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注明日期。 另外,《行政复议法》规定,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中,指作出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