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述书该怎么写?


在探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述书怎么写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接下来我们看申述书的具体写法。一份完整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述书,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申述书”即可。 然后是申述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申述人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这部分信息是为了让司法机关准确识别申述主体。 接着是申述的请求事项。要明确写出申述人希望通过申述达到的目的,比如请求撤销原判决、裁定,或者请求重新审理等。请求事项必须清晰、具体,不能模糊不清。 再就是申述的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述书的核心部分。在这部分,申述人要详细说明案件的事实经过,包括法院判决、裁定的具体情况,自己为什么认为该判决、裁定存在问题。同时,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阐述自己的理由。比如,要说明自己是否真的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如果没有执行,是因为什么客观原因导致的,这些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情形等。在阐述理由时,要条理清晰,有逻辑性,可以分点进行说明。 之后是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申述人有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申述请求,要在申述书中列出证据的名称、来源,并说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证据是支撑申述理由的关键,一定要真实、合法、有效。 最后是尾部,要写明致送的司法机关名称,申述人的签名或盖章,以及申述的日期。 总之,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申述书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司法程序的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申述意愿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