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监督申请书该怎么写?


立案监督申请书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行政执法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其控告的案件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的法律文书。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立案监督。立案监督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接下来,说说立案监督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一般来说,立案监督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首部:应写明标题,即“立案监督申请书”,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被申请人通常是作出不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要写明其名称、地址等。 请求事项:要明确写出申请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进行监督,并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具体案件。例如,“请求贵院依法对[具体案件名称]进行立案监督,责令[公安机关名称]对该案立案侦查”。 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要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经过,包括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同时,要说明为什么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比如,指出犯罪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某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而公安机关却没有立案。可以结合具体的证据情况,如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尾部: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此外,在撰写立案监督申请书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申请书的内容要真实、客观,不能虚构事实。语言要规范、简洁,条理清晰。要附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控告书、公安机关的不立案通知书等,以增强申请书的说服力。 总之,一份合格的立案监督申请书能够有效地推动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立案活动的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