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协议书里子女抚养问题该怎么写?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有个孩子,现在不知道离婚协议书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要怎么写,是要写清楚抚养权归属、抚养费这些吗?具体该怎么表述才符合法律规定呢?希望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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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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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书中,子女抚养问题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内容,需要全面且明确地进行书写,以保障子女的权益和父母双方的责任履行。以下是书写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问题时需要涵盖的方面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子女抚养权的归属。这要明确写出离婚后子女随哪一方生活,也就是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例如可以表述为“婚生子/女[孩子姓名],身份证号[具体号码],离婚后随[父亲/母亲姓名]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其次是抚养费的支付。要写明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抚养费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比如可以写“[不直接抚养方姓名]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于每月[具体日期]前将抚养费转至[直接抚养方姓名]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开户行[具体开户行],账号[具体账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再者是探视权的约定。应明确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例如“[不直接抚养方姓名]有权在每周[具体时间]探视子女[孩子姓名],探视方式为[如接走孩子共度周末等具体方式],[直接抚养方姓名]应予以配合。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探视时间或方式,双方应协商解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另外,还可以考虑对子女的教育、医疗等重大费用的承担方式进行约定。比如“子女因教育、重大疾病等产生的额外费用,由双方按照[具体比例]共同承担”。这样能避免日后因这些费用的承担问题产生纠纷。 总之,在书写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问题时,要尽可能详细、明确,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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