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破产清算书怎么写,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当债权人需要撰写破产清算书时,首先要明白其重要性和基本要求。破产清算书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重要法律文书,它需要清晰、准确地表达债权人的诉求以及相关事实和理由。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在撰写债权人破产清算书时,开头部分要详细写明申请人(即债权人)和被申请人(即债务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清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申请人信息同样如此。 接着要阐述申请目的,也就是明确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被申请人破产清算。这部分表述要简洁明了,让法院一看就知道债权人的核心诉求。 然后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部分,这是清算书的关键内容。债权人要详细说明债权的形成过程,比如是基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还是其他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权的金额、履行期限、有无担保等情况。同时,要说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例如债务人已经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相关表现,如大量到期债务未还、资产负债情况严重等。可以列举一些具体的事例和证据来支持这些事实。 另外,还需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据、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债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证据材料要按照一定的顺序编号,并在清算书中简要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内容。 最后,在清算书的结尾部分,要写明此致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总之,债权人破产清算书的撰写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内容完整、准确、清晰,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