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谅解书该怎么写?


刑事谅解书是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家属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时所出具的法律文书。在故意毁坏财物案中,一份有效的刑事谅解书对犯罪嫌疑人的量刑可能会产生积极影响。 从内容结构上看,首先要有标题,直接写“刑事谅解书”即可,让接收方一眼就能明白这是什么文件。 接下来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谅解人(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属)和被谅解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等。这些信息能准确地表明参与谅解的双方身份,避免出现混淆。比如,如果双方有曾用名等情况,也最好一并注明。 然后要详细叙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故意毁坏财物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例如,要写清楚是在何时何地,犯罪嫌疑人通过何种方式毁坏了被害人的哪些财物,财物的具体特征、数量、价值等都要描述准确。这部分内容是对整个事件的客观陈述,为后面的谅解做铺垫。 重点是表达谅解的意思,谅解人要明确表示对被谅解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可以说明是基于何种原因谅解,比如被谅解人主动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诚恳的态度。比如可以这样写“鉴于[被谅解人姓名]事后积极主动地向我赔礼道歉,并对我所遭受的财物损失进行了足额赔偿,我对其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表示谅解”。 还可以在谅解书中表达希望司法机关对被谅解人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意愿。这是谅解书的一个重要作用体现,也是被害人表达自己态度的一种方式。 最后,谅解人要签字、注明日期。如果谅解人是单位的,要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刑事谅解书是达成和解协议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所以规范书写刑事谅解书对于犯罪嫌疑人争取从宽处理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