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刑事谅解书该怎么写?


寻衅滋事刑事谅解书的书写需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部分,且各部分内容需清晰明确、符合逻辑: **首部信息**: 应详细写明谅解人和被谅解人的基本信息,例如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以及现住址等。这些信息有助于准确识别双方身份,确保谅解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案件详情阐述**: 需清晰陈述寻衅滋事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事件的前因后果,包括事件是如何发生的、造成了怎样的损害结果等。例如,说明双方因何事产生纠纷,在纠纷过程中被谅解人实施了哪些寻衅滋事行为,给谅解人带来了哪些损失(如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等)。这部分内容要客观真实,为后续的谅解表达提供事实基础。 **谅解原因说明**: 着重描述被谅解人体现出的真诚悔罪表现和积极赔偿行为。比如,被谅解人及其家属是否主动向谅解人赔礼道歉,是否积极承担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等;还可以提及被谅解人是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改过自新的决心等。同时,谅解书应附上已进行民事赔偿的有关证据材料,以防日后被害人反悔。 **谅解意愿表达**: 谅解人应明确表达自己发自内心地对被谅解人的行为予以谅解。可以强调基于被谅解人的悔罪表现和赔偿行为,自己愿意放下怨恨,不再追究被谅解人的刑事责任,并请求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考虑被谅解人的悔过态度,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结尾部分**: 谅解人需签署自己的姓名,并注明签署日期。如有见证人,也应写明见证人的基本信息,并由见证人签字确认。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事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体现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和被害人的意愿,对司法机关的量刑可能会产生积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