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流程和手续该怎么写?


申请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下面分别介绍它们的流程、手续撰写要点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一种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首先,夫妻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在协议中,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还要详细约定子女抚养问题,比如孩子跟谁生活、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等;财产分割方面,要清晰列出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以及如何进行分配;债务处理也需说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然后,双方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给予离婚冷静期。冷静期为三十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流程为:首先,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说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和经过。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等。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接下来,法院会安排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