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自愿放弃财产的申请怎么写?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自愿放弃财产,所写的申请其实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一般称为财产放弃声明书或者财产分割协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其写法及相关法律要点。 首先,协议的开头要写清楚双方的基本信息。这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等,这些信息能明确协议的主体是谁。比如,男方:张三,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地址];女方:李四,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地址]。 接着,要表明双方是自愿离婚的。这一点很重要,它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避免日后出现一方以受胁迫等理由来推翻协议的情况。例如可以写:“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然后,要重点说明一方自愿放弃财产的情况。需要详细列出放弃的财产范围,比如房产,要写清楚房屋的具体位置、房产证号等;车辆要写明车牌号、品牌型号等;银行存款要写清开户行、账号以及大致金额等。例如:“男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房屋地址]的房产,该房产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名下[银行名称]账号为[账号]内的存款,该存款归女方所有”。 之后,还应明确协议生效的时间。一般可以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所以,这份关于财产放弃的申请属于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最后,双方要在协议上签字并注明日期。这样,一份完整的一方自愿放弃财产的申请就完成了。不过,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建议在签订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到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