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存款该怎么写?
我打算和老公协议离婚,涉及到财产存款分割的问题。我们有共同存款,还有各自名下的一些存款。我不知道在离婚协议里该怎么规范地写清楚这些财产存款的归属和分配,担心写不好以后会有纠纷,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写才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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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协议中对财产存款进行书写,需要明确、具体且合法,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首先,要详细列出夫妻双方名下的所有存款账户信息。这里所说的存款账户信息,包括开户银行、账号以及户名等内容。比如,男方在XX银行的账号为XXXXXX的账户,女方在YY银行账号为YYYYYY的账户等。这样做是为了清晰界定夫妻双方的存款情况。 接下来,要对存款的归属作出明确约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某些存款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协议中就要清楚写明。例如,男方名下XX银行账号为XXXXXX的账户内的所有存款归男方个人所有,女方名下YY银行账号为YYYYYY的账户内的所有存款归女方个人所有。要是存在需要进行分割的共同存款,要明确分割的比例或具体金额。比如,双方共有存款10万元,约定男方分得60%即6万元,女方分得40%即4万元,并且要说明如何进行划转。 同时,协议中还应当有违约责任的条款。这是为了保障双方都能按照协议履行。如果一方违反协议,不按照约定划转存款,那么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另外,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当是自愿、平等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存款的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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