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书该怎么写?


司法鉴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作用,它能为案件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然而,有时候当事人可能对已有的司法鉴定结果存在异议,这时就可以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那么,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书该怎么写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接下来,我们看申请书的具体内容。一份完整的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书,通常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标题,直接写“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申请书”,让对方一眼就能知道这份申请书的用途。 第二部分是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第三部分是申请事项,明确写出请求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具体鉴定事项]进行重新鉴定。比如,是对伤残等级、医疗过错、工程造价等进行重新鉴定。 第四部分是事实与理由,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要详细说明为什么要申请重新鉴定,比如指出原鉴定存在的问题,如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明显不足等。可以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阐述,比如提供相关的病历、检验报告、证人证言等,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第五部分是结尾,写明此致[具体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撰写申请书时,语言要准确、简洁、规范,内容要真实、客观、合理。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如果对申请书的撰写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