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调解协议该怎么写?


破产公司调解协议是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清偿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而签订的书面文件。它的目的在于通过协商解决各方的利益冲突,避免繁琐的法律程序,使破产程序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 首先,协议标题应明确为“破产公司调解协议”,让人一看就清楚协议的性质。 接下来是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债权人与破产公司(债务人)的详细情况。债权人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等;破产公司要写清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联系方式等。这部分信息能明确协议的主体,确保协议是在特定的双方之间签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所以准确填写双方信息是协议有效的基础。 协议的核心部分是正文。正文要详细说明调解的事项,也就是针对哪些债务或者问题进行调解。比如,要明确债务的金额、产生的原因、债务的性质(是货款、借款还是其他)等。同时,要约定好债务的清偿方式,是一次性清偿还是分期清偿。如果是分期清偿,要明确每期的还款时间、金额等。另外,还需写明违约责任,如果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这些内容都要有清晰明确的表述,避免产生歧义。 然后是协议的生效条款,一般会约定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要写明协议一式几份,各方各执几份,以及协议的存放和保管方式。 最后,协议结尾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以及签订日期。债权人签字(或盖章)确认同意协议内容,破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表明公司认可协议。签订日期要准确填写,它关系到协议生效的起始时间。 在撰写破产公司调解协议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能够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协议内容要公平合理,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利益诉求,这样才能使协议具有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