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起诉书怎么写?


在哺乳期撰写离婚起诉书是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重要步骤。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书,简单来说,就是当夫妻一方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时,向法院提交的一份书面请求。它是开启离婚诉讼的关键文件,法院会依据这份起诉书来了解原告的诉求和相关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接下来看看哺乳期离婚起诉书的具体内容和撰写方法。 标题部分,一般写“民事起诉状”或“离婚起诉状”。 首部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这里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方便法院联系到双方。 诉讼请求部分是核心内容之一。在哺乳期离婚的情况下,诉讼请求通常包括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来说,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同时,要提出关于抚养费的具体要求,包括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另外,如果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要在此明确分割的请求。 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比如说明双方是何时相识、何时结婚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了哪些导致感情破裂的事情。在哺乳期离婚,可能会涉及到被告在女方孕期、哺乳期的一些不当行为,如不履行家庭义务、对女方和孩子关心不够等。要把这些情况清晰地表述出来,让法院能够了解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真实情况。同时,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比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证据和证据来源部分,要列举出支持自己诉求的证据。比如,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关于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尾部要写明受诉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或盖章,起诉的年、月、日。 需要注意的是,在哺乳期,男方原则上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如果是男方起诉,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总之,撰写哺乳期离婚起诉书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准确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