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起诉医院的起诉书怎么写?


在医疗事故中,若要起诉医院,一份规范有效的起诉书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起诉书的写法。 首先是标题,标题应明确为“民事起诉状”,让法院和对方清楚这是一份民事纠纷的诉讼文书。 接下来是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告即遭受医疗事故的患者,如果患者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写明法定代理人的信息。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被告则是涉事医院,需写明医院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准确的当事人信息有助于法院准确送达法律文书和开展诉讼程序。 然后是诉讼请求部分。这部分要明确、具体地列出您希望法院支持的诉求。比如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造成残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的具体金额。赔偿金额的计算要有合理依据,如医疗费以实际的票据为准,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等。同时,如果涉及到后续治疗等问题,也可以在诉讼请求中一并提出。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起诉书的核心。要详细陈述医疗事故发生的经过,包括就诊时间、地点、医院的诊疗行为、出现的医疗事故情况等。要客观、真实地描述事件的全过程。接着,依据相关的医学常识和法律规定,阐述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哪些过错,这些过错与您所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怎样的因果关系。比如医院的误诊、误治等行为导致您病情加重或身体受到伤害等。在阐述理由时,可以适当引用《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说服力。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部分。要列举您所掌握的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说明证据的来源,例如病历是从医院复印而来等。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方便法院调查核实。 最后是结尾部分。要写明此致的具体法院名称,即您要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然后由具状人(原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撰写起诉书,能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让您的诉求得到法院的受理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