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离婚协议书该如何撰写?


婚前离婚协议书,准确来说是在结婚前就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离婚情况进行约定的协议 。首先要明确,这类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是有一定特殊性的,它并不像普通合同那样签订后就必然生效。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离婚协议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如果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中关于离婚相关的条款通常是不生效的。 一份完整的婚前离婚协议书,一般要包含以下内容: 开头部分,要写明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以及常住地址等 。 接着是表明双方的意愿,比如因某些原因,双方在婚前就自愿对未来可能的离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涉及到未来可能生育子女的抚养安排,要写清楚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另一方的探视权如何规定,例如探视的时间、方式等;还要明确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等。像“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于每月X日前支付,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 财产处理部分,要详细列出双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存款,要写清楚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多少元,如何分配;房屋的话,要写明房产地址、房产证号等信息,归属哪一方所有,以及相关变更手续的办理等问题。对于婚前各自的财产,也最好明确约定归各自所有。 债务处理方面,要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方式,若有共同债务,需明确谁负责偿还;若无共同债务,可写“无债权债务”。 另外,还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比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 最后,要注明协议的生效时间,通常是自双方取得《离婚证》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总之,婚前离婚协议书的撰写要尽可能详细、清晰,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保障双方的权益。但要记住,最终还是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协议的效力和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