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该怎么写?


财产保全申请书是在民事诉讼中,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进行保全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书写财产保全申请书。 ### 标题 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标题一般直接写“财产保全申请书”即可,要写在第一行的中间位置,字体可以适当大一些,以突出这是一份申请书。 ###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这部分要详细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如果是自然人,要写清楚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写明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有助于法院准确联系到双方当事人。 ### 请求事项 明确写出请求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哪些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比如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多少元,或者查封、扣押被申请人的某台设备等。要写得具体、明确,不能模糊不清。 ### 事实与理由 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需要阐述清楚为什么要申请财产保全,比如说明双方存在什么样的纠纷,被申请人可能会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等。同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证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有相关证据,要在申请书中列出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所。这可以增强申请的可信度和说服力。 ### 此致 在申请书的末尾,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一般格式为“此致XXX人民法院”,“此致”空两格写,法院名称另起一行顶格写。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及申请日期 申请人要在申请书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的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所以在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此外,在书写申请书时,语言要规范、准确,内容要真实、完整,以确保申请书能够顺利通过法院的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