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亲假路费报销申请书怎么写,报销条件是什么样的?


探亲假路费报销申请书的撰写以及报销条件在我国法律中有一定的规定和要求。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首先,关于探亲假路费报销申请书的写法。申请书通常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开头,一般顶格写称呼,比如“尊敬的[部门名称]领导”,这是表达对审批人的尊重。接着是正文,要清晰地说明自己的基本信息,像姓名、所在部门、岗位等,表明自己的身份。然后阐述申请的事项,也就是明确提出申请探亲假路费报销。同时,要详细说明探亲的情况,比如探亲的对象是谁,是父母还是配偶;探亲的时间,具体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探亲的地点,即前往哪里探亲。还可以适当提及自己平时工作认真负责,符合享受探亲假路费报销的条件等内容。最后是结尾,通常使用“请领导批准”等礼貌用语,并在右下角写上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日期。下面来说说报销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在路费报销方面,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总之,在撰写申请书和申请报销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