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在哪些情形下可以退房?
最近在考虑买房,但是又担心后续会出现一些状况导致需要退房却不知道符不符合条件。想了解一下一般在哪些情况下,买房人是有权利要求退房的呢?主要是想清楚知道各种具体的情形,好提前有个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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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实际购房过程中,买房人可以退房的情形有多种。 首先,开发商“五证”不全时,卖房属于违规操作。如果买房人在不知情的前提下签订了购房合同,该合同是无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在此情况下买房人要求退房,开发商应返还所有房款及相应利息。 其次,若开发商未经买房人允许私自更改楼房规划设计,比如房子的户型、朝向、面积等与合同约定出入很大,这直接构成违约,买房人有权提出解约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再者,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无法办理产权证时,由于新房房产证通常由开发商负责办理,若其无法在约定期限内办出,买房人可以提出退房。 另外,开发商逾期交房,在被买房人催告后,过了延展期还没交房,买房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这里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退房的期限在30天到90天不等,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仍不能交房,买房人就可要求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 还有,当房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也能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指出,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也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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