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出现哪些质量问题时购房者可以退房?
最近买了新房,入住后发现有一些质量问题,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些问题严不严重,能不能达到退房的标准。想具体了解一下,新房在哪些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购房者是有权利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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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出现以下质量问题时,购房者通常可以退房: 首先,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比如地基出现下沉、开裂等严重问题,影响房屋整体稳定性;承重墙出现裂缝、倾斜等,威胁到居住安全。购房者应先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其次,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例如,房屋漏水严重,经过多次维修仍无法解决,导致室内物品受潮损坏,影响居住者的生活;或者室内空气质量严重不达标,存在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危害居住者的身体健康等。这种“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方式也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但这种情况一般不能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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