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只有在发生医疗事故时才需要进行赔偿吗
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操作有些问题,让我的病情好像更严重了。但又不确定这算不算医疗事故,就想知道,如果最后鉴定不是医疗事故,医生是不是就不用赔偿了,想了解医生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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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并非只有在存在医疗事故时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首先,咱们得了解两个不同的概念,“医疗损害责任”和“医疗事故”。医疗损害责任是说在民事法律框架下,要是患者在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时,因为医务人员有过错而受到损害,那医疗机构就得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是基于侵权法律原则,有过错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些要素。而“医疗事故”是行政管理法规里的术语,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常规,因过失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事件,通常还涉及行政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造成患者损害,不管有没有构成医疗事故,都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没有尽到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导致患者损害,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也许没达到医疗事故认定中“医疗过失”的程度,但医生没尽到该尽的注意义务,造成了患者损害。 另外,要是医生违反法律法规、诊疗规范等强制性规定,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同样要承担赔偿责任。像医生使用未经批准的药物治疗,或者没按规定进行手术操作等情况。还有,即便医生的诊疗行为本身没过错,可要是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等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得承担赔偿责任,医生作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也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判断医生是否要赔偿,不能只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综合考虑医生诊疗行为有无过错、是否违反规定以及医疗机构设施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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