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判决后继承人不签字导致房产过不了户,该怎么办?
我遇到了法定继承房产的问题,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但现在有继承人就是不签字,导致房产没办法过户。我不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是继续等他签字还是有其他合法途径可以让房产顺利过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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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继承判决后,如果继承人不签字导致房产过不了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尝试协商解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通过沟通,了解不签字一方的具体诉求和顾虑,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促使其签字配合过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当房产继承判决书下来后,若有人不配合过户,当事人可以直接携带判决书去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手续,自执行之日起,就不需要执行人签字,一方持合法证件,单独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转让。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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