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有什么关系?
我在处理公司财务税务时,对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这两个概念有点混淆。不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联系和区别,比如在计算税款时是怎么相互影响的,也不知道这两者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利润总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是财务和税务领域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赚了多少钱。它是按照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计算出来的,反映了企业经营的总体盈利状况。计算公式为: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应纳税所得额则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也就是企业需要为多少盈利来缴纳所得税。它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后得到的。税法和会计核算的目的不同,会计主要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而税法是为了确定企业的纳税义务。所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对利润总额进行一些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同时,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有些支出在会计上可以扣除,但税法不允许扣除,或者有扣除限额,这就需要对利润总额进行调增;而有些收入在会计上不计入利润总额,但税法规定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就需要对利润总额进行调减。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 - 纳税调整减少额。总之,利润总额是会计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税务概念,应纳税所得额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经过税法调整后得到的,是企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依据。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