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必须发生了才能赔偿吗
在医院看病的时候,感觉医生的操作好像不太对,心里有点担心会出问题。想知道是不是一定要等到真的出现医疗事故了,患者才能要求赔偿呢?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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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并非只有医疗事故发生了才可以获得赔偿。 首先,我们得明白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然而,即便没有实际发生医疗事故,但要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行为,像违反告知义务、误诊、用药不当等,给患者造成了潜在的损害风险,患者同样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医疗机构有责任提供符合规范的医疗服务。 这种赔偿责任的认定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行业的规范标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如果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并且该过错和患者所遭受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患者就有权利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举个例子,在某些医疗纠纷里,虽然没有造成明显的人身损害后果,但患者可以就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给自身带来的精神痛苦、后续可能产生的医疗费用等进行索赔。所以,患者在医疗过程中要是发现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应当及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侵害了患者的合法权益,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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