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失踪了采取什么措施最有效?
我有个朋友之前借了钱给别人,现在还款时间到了,可这人却失踪了,完全联系不上。我朋友特别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想了解一下在这种债务人失踪的情况下,采取哪些措施才是最有效的,能不能把钱追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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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债务人失踪时,以下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债权人权益:首先是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一旦被宣告失踪,依据第四十三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请求法庭指定财产管理人,用债务人财产偿债。 如果债务人失踪还未满两年,债权人也能直接去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法院会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一定期限(如三十日 ),即视为送达。若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之后债权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执行欠债人的财产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此外,如果债务有担保,比如有抵押物或者保证人,那么债权人可以就担保物优先受偿,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总之,遇到这种情况,债权人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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