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人失踪债权人该向谁讨债?
我把钱借给别人了,结果现在这人失踪了,怎么都联系不上。我特别着急,这笔钱对我来说也挺重要的。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欠款人失踪的情况下,我能向谁去讨债把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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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款人失踪了,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讨债: 首先,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配偶追讨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 其次,如果债务设有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保证人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的人,当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者不可能清偿时,保证人就得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保证人在清偿债务之后,有权利向债务人追偿。 再者,如果债务人符合宣告失踪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民法典》第四十条)。失踪人的财产会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另外,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被告下落不明,无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情况,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结束,不管被告有没有看到公告,都视为送达,法院会进行缺席审判。法院会对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证明进行审查后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若债务仍未获得清偿,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共同承担的债务,涉及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方面。 保证人:为保障债权人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无法偿债时承担偿债责任的人。 宣告失踪: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为其指定财产代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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