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要让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签订协议书的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双方应当是能够辨认自己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成年人。如果一方存在精神障碍等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那么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 其次,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是在没有受到欺诈、胁迫等情况下自愿签订的协议。如果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重要条件。 再者,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例如,协议中不能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或者限制一方的基本人身权利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从内容方面来看,离婚协议书应当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子女抚养问题要明确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探视权的行使等;财产分割要清晰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以及如何分配;债务处理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承担方式。 最后,关于形式方面,离婚协议书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要求离婚协议书必须进行公证,但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在证明力上可能会更强一些。此外,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双方还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才会生效。因为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附条件协议,如果最终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协议书即使签订了也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