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执行异议书该怎么写?


村委执行异议书是村委会在执行程序中,对执行行为或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如何书写村委执行异议书。 首先是标题,一般直接写“执行异议书”,要写在第一行的中间位置,字体可适当大一些,让其醒目突出。 接着是首部,要写清楚异议人的基本信息。因为这里异议人是村委会,所以要写明村委的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例如“异议人:[村委全称],住所地:[具体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务],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然后是正文部分。这是执行异议书的核心内容,通常包含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简洁说明希望法院作出何种处理。比如“请求法院停止对[具体执行标的]的执行”。事实与理由部分则要详细阐述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事实部分要如实陈述与执行标的相关的实际情况,比如执行标的的归属情况、涉及村里集体利益的具体方面等。法律依据方面,要准确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村委在阐述理由时,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文,说明自己的异议符合法律规定。 再就是尾部,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一般是负责执行的法院。然后由异议人即村委会加盖公章,并注明提出异议的具体日期。 最后,还可以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涉及执行标的的权属证明、村里集体利益受影响的相关材料等,并在执行异议书中注明证据的名称和份数。总之,书写村委执行异议书要确保内容真实、准确,逻辑清晰,有理有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