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得了重病不想抢救该如何留遗嘱?

我得了重病,不想在生命末期接受抢救,想通过留遗嘱的方式表达这个意愿。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自己写就行,还是需要找律师?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吗?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正确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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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遗嘱的概念。遗嘱就是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和身后事务进行安排,并在去世后生效的一种法律行为。在您这种情况下,不想在重病时接受抢救的意愿可以通过遗嘱来表达,这属于遗嘱中对人身事务安排的一种特殊情况。 我国《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相应的要求。 自书遗嘱,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如果您选择自书遗嘱来表达不想抢救的意愿,您需要亲自书写内容,清楚写明自己在患重病等特定情况下拒绝抢救的明确意思,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注明书写的日期。比如,您可以这样写“我XXX,在患XXX病且病情无法逆转时,自愿放弃一切形式的抢救措施”。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找他人代书时,要确保两个以上的见证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见证人不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同样要求见证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不过,口头遗嘱的证明力相对较弱,并且适用情况较为特殊,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 此外,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和可执行性,建议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指导和帮助。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对遗嘱进行公证,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证明力,经过公证的遗嘱内容会更加规范和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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