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应该由谁订立?
我打算租个房子住,但是不太清楚租赁合同到底该和谁签。是必须和房东本人签,还是房东的家人、代理人也可以?要是和非房东本人签合同,后续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租赁合同订立主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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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租赁合同通常是由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出租人指的是将租赁物提供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的一方,而承租人则是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一方。简单来说,就是有东西要租出去的人和需要租东西用的人来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明确了租赁合同的主体就是出租人和承租人。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应当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有合法处分权的人。以房屋租赁为例,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最常见的出租人。但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不是所有权人,也可以成为合法的出租人。比如,房屋所有权人授权他人代为出租房屋,这个被授权的人就可以以出租人的身份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这在法律上属于委托代理关系,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只要代理人有合法的授权,其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与没有合法处分权的人签订租赁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效或者无法履行的风险。例如,未经所有权人同意,擅自将他人房屋出租的,所有权人有权要求收回房屋,此时承租人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所以,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定要确认出租人的身份和权限,要求查看相关的产权证明或者授权文件,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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